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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留住你,徐州足够有诚意!人才新政28条落实在即

2018-07-18 18:27:22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21世纪什么最贵?毫无疑问,人才!

那么问题来了,拿什么才能留住人才?

得人才者得天下,得人心者得人才。徐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推动简政放权、职称制度改革等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为了留住你,徐州足够有诚意!28条重磅人才政策就不怕你不动心!

 

21世纪什么最贵?

毫无疑问,人才!

人才难得,引才不易

拿什么才能留住你?

 



引才聚智,引心是关键

引心靠什么?

事业是拴心留人的根本

 


 

但凡人才

最大的愿望是有所成就

徐州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诚意十足

目前出台多条重磅人才政策的实施措施

就不怕你不动心

 

 

 

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

彭城英才卡依申请发放, 发放的对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

一、发放对象:

1、来我市创新创业,成功入选国家和省市人才项目的A、B、C类高层次人才;

2、由我市申报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等高层次人才;

3、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高层次人才。

彭城英才卡申请人须在徐州居住或工作。居住是指在徐州购房或租房,工作是指每年累计在徐州工作3个月以上。            

二、服务内容:

持卡人凭卡可享受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下列服务:

1、政务快捷服务:市政务办按照“优先办理、限时办结”的方式,为持卡人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提供绿色通道。

2、交通便捷服务:持卡人持卡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在徐州汽车站、火车站及观音机场,持卡人持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当日当次飞机(火车、汽车)票,本人及1名陪同人员可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3、金融支持服务:彭城英才卡集成金融服务功能,持卡人可享受江苏银行贵宾待遇,各类补贴资金通过彭城英才卡发放,享受江苏银行“人才贷”服务。

4、科研平台服务:在不涉及国家或商业秘密的前提下,高层次人才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科学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对其使用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 

5、落户办理服务:持卡人本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落户条件的,市公安局予以优先快捷办理。

6、驾照申请服务:持卡人考取国内驾照的,考试合格后当日领取,申请转换驾照的,仅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考试合格后当日领取。

7、海关便利服务:持卡人出入境时,海关给予礼遇通道的出行便利。

8、医疗保健服务:在我市市属三甲医院为持卡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绿色通道。

9、文化娱乐服务:持卡人在我市公立图书馆可免费借阅图书,在我市指定影院每年可享受12次免费观影。

10、健身休闲服务:持卡人可免费游览市内3A级以上景区,在徐州奥体中心每年可享受50次免费入场馆健身服务。

  (摘自《彭城英才卡使用管理办法》)

 

徐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

一、服务对象

《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规定的ABC类人才。

 

二、构建绿色服务通道

由市政务办负责建立人才服务全程协办制度,在政务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站式答复,为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供零障碍、全过程、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率的优质服务,努力打造徐州市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1、设立人才综合服务窗口。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人才综合服务窗口,为我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率全程无偿代办、帮办服务。

2、选好配强人才服务专员。市政务办代办中心指定2名代办员为专职人才服务专员,相关部门窗口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专职人才服务专员,并摆放人才服务窗口牌子,为我市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政务服务。

3、集中服务事项、提高服务效能。凡是涉及到高层次人才服务的事项符合进驻条件的要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在现有审批时间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压减,压减幅度不得少于20%,服务对象凭彭城英才卡在政务服务大厅可办理企业注册、税务申报、出入境证件、驾驶证换发、不动产登记等事项,享受一站式服务。

  (摘自《徐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办法》)

 

关于招才引智机构奖励实施办法

 一、包括范围

本办法所称招才引智机构,是指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从事中高端人才中介服务并在介绍引进高层次人才来徐创新创业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机构和组织,主要包括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华侨华人社团、留学生协会、校友会等。同时支持大型用人单位(含在徐高校)根据发展需要自主设立的招才引智机构,鼓励各类招才引智机构与我市合作,向我市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二、具体政策

对国际猎头机构和高端人才中介组织在我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我市在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国家和地区建立的招才引智机构,经认定,给予最高10万元补贴。

加大对招才引智机构引才的奖励力度,坚持高端引领,鼓励各类中介机构为我市引进A、B、C类人才。引进顶尖人才来徐创新创业、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每位奖励30万元。引进海外人才来徐创新创业、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每位奖励10万元。引进双创人才来徐创新创业,入选省双创团队的,每个奖励10万元;入选省双创人才的,创业类每位奖励5万元,创新类每位奖励3万元;入选市双创计划的,创业类每位奖励3万元,创新类每位奖励2万元。

  (主要摘自《关于招才引智机构奖励实施办法》)

 

徐州市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一、支持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从海内外引进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的顶尖人才。主要包括: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均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会员(国家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技术官;其他获得国际权威机构认可、与上述人才水平层次相当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顶尖人才引进注重人才水平、注重技术成果、注重产业化前景,结合淮海经济区四个中心建设,聚焦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和ICT、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我市主导产业。引进方式可以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全职引进是指,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每年来我市工作不少于9个月;或在我市创办(领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20%以上。柔性引进是指,在不改变和影响人才与所在单位人事关系的前提下,与我市引才单位签订工作协议,通过技术合作、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方式,每年来我市工作不少于3个月。

领军人才在我市创办(领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占股30%以上,参照适用一事一议政策。

 

二、支持政策

1、市财政按照所在县区(含园区)财政安排并支出的人才奖励、科研配套、平台补贴等无偿资助额度的一定比例进行项目资助,或根据市主管部门(含市属用人单位)给予无偿资助额度的一定比例进行项目资助。资助经费根据项目进度分三次拨付,首期拨付50%,经中期评估和期满验收通过后分别拨付30%20%

2、市财政给予不超过项目资助30%的人才奖励。其中,顶尖人才最高500万元,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每人最高100万元;领军人才最高300万元,核心成员(不超过3人)每人最高100万元。

3、市财政3年内给予顶尖人才每月2万元的特殊人才补贴。

4、设立彭城英才投资基金,并将人才项目纳入市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库,积极引导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产业发展基金、江苏徐州老工业基地基金等产业基金对其投入,帮助做大做强。

给予不超过20%股权的投资支持。创办企业3年内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收入、上缴税收等,彭城英才投资基金本金无息退出。

 

  (摘自《徐州市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 》)

 

关于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2020年,选拔培养600名左右技术领先、技能出众、技艺精湛,在全市有影响力、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代表性的专业型、技能型、实用型乡土人才。支持乡土人才立足技术技能技艺创新创业创造,建设一批乡土人才工作室、乡土人才企业和乡土人才+特色产业小镇(园区),让乡土人才真正起来、多起来、强起来。经过三年努力,逐步打造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协调发展的乡土产业人才队伍。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分类培养机制。分类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将乡土人才分层次纳入徐州市第七期双百工程培养,择优给予项目资助。培养周期3年,建立滚动培养、能进能出机制。支持乡土人才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国家级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省“333工程等国家和省级人才项目。

(二)畅通职业发展渠道。将乡土人才知识更新培训纳入全市年度人才培训计划,搭建乡土人才交流平台,引导建立香包伙伴”“玉雕协会”“盆景爱好者等不同形式、不同领域的交流平台。建立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完善评定办法,探索符合乡土人才发展特点的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鼓励更多乡土人才到学校兼职任职,符合条件的可聘任产业教授。

(三)打造竞技交流平台。建立健全市内比赛常态化、市外比赛经常化人才技能竞赛机制,以赢在徐州创新创业大赛为依托,举办乡土人才传统技艺技能大赛、文化创客创意大赛等。支持市人社局、农委、文广新局等部门抓牢用好各自领域乡土人才队伍,牵头举办不同内容、不同主题的乡土人才竞技比赛,为乡土人才提供充分的展示平台,促进技能交流和技艺提升,让他们拥有更多获得感。

(四)支持带领技艺传承。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搭建名师带徒平台,支持建立大师工作室、传承基地、传习中心,深入开展师徒结对、技艺传承活动。引导返乡下乡在乡人员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投身传统技艺技能提升。发挥乡土人才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开展国际交流、研修培训、创作研讨等活动。

(五)支持带强产业发展。充分用好省乡土人才三带成果展示会、中国徐州文博会”“文化遗产日”“徐州文化传承世纪工程等主题活动,积极宣传推介乡土人才及作品,推进乡土人才创新成果与市场对接。引导乡土人才将传统技能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相结合,创办特色企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适合乡土人才特点的信用、联保等业务,加大对乡土人才的信贷支持。

(六)支持带动群众致富。引导乡土人才与相关专业大中专毕业生、爱好者、待业人员顺畅对接,支持乡土人才企业吸纳社会剩余劳动力特别是下岗职工、残疾人,带动群众就业创收。支持乡土人才牵头成立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带动群众创业增收。

 

  (摘自《关于加强乡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徐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则

一、范围和条件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指在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获得市级以上技术能手、技能大师等荣誉称号,以及我市产业发展急需、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分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获得者,国家级一类大赛前5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

第二层次:省级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企业首席技师,国家级一类大赛前6-12名、国家级二类大赛前4-6名、省级一类大赛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前3名、市级一类大赛第1名的选手。

第三层次:市级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市级企业首席技师,市级一类大赛前2-5名、市级二类大赛前3名的选手,新取得紧缺职业(工种)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技能人才,徐州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技能人才。

徐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每年评选认定两次。鼓励徐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院校引进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并按规定申领奖励补助资金。

 

二、奖励标准 

对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第一层次的,给予个人20万元、所在单位10万元奖励;对入选第二层次的,给予个人10万元、所在单位5万元奖励;对入选第三层次的,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

对引进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绩突出的个人,授予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摘自《徐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培养实施细》)

 

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在我市主城区、新城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正常纳税的企业及区属事业单位、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毕业3年(含)内的高校毕业生。市直及区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不纳入适用范围。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1.企业单位引才生活补贴。上述企业引进的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人,补贴3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900//人,补贴3年;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双一流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和具有一流学科的高校)及驻徐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600//人,补贴3年。

2.事业单位引才生活补贴。上述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须办理入编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人,补贴3年。

3.非徐州籍高校毕业生探亲交通补贴。上述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非徐州籍高校毕业生,每年可享受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二)租房补贴

1.企业单位引才租房补贴。上述企业引进的已签订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1000//人,补贴3年;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600//人,补贴3年;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双一流高校(包括一流大学和具有一流学科的高校)及驻徐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标准为400//人,补贴3年。

2.事业单位引才租房补贴。上述事业单位全职引进(须办理入编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留学归国人员,补贴标准为1000//人,补贴3年。

  (摘自《徐州市名校优生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关于资助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资助对象和项目

进入我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规定期限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工作期满出站,选择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的人员,均可申请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

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资助主要用于帮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创造更好的科研和生活条件,分为在站科研补助和留徐生活补助两个项目。

二、资助标准

1.博士后人才在站科研补助的申请。每人8万元。

2.博士后人才留徐生活补助的申请。三年内每人每年10万元。

 

 (摘自《关于资助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的实施细则》)

 

徐州市外国人才和智力项目引进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和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应符合《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中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

申请单位适用范围为:

1.我市国有、民营和国内资本控股的企事业单位。

2.执行国家和省外国专家局立项的引智项目单位。

申请外国专家补助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副总经理及以上职务的。 

2.12个月累计工薪在20万元(含)以上(以计缴个人所得税金额为准)。

3.每年在徐时间不少于60日。90日以上的,需在我市办理相关工作证件(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

申请外国专家项目配套资助的应为获得正式立项的境外引智项目、且项目执行顺利,并按要求决算完毕的单位。

 

二、 资助政策与额度 

鼓励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经评审,给予5—10万元补助,引进外国专家获得国家、省级项目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资金1:1配套支持。

 

 (摘自《徐州市外国人才和智力项目引进实施细则》)

 

徐州市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人才类别和优惠政策

(一)领军型教育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已认定的国家级名师名校长;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主持人、核心成员;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引进领军型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费。同时依据徐州市有关名优教师培养管理政策,享受财政专项补助。

(二)高层次教育人才。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已认定的省级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职业教育领军人才,省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领衔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和省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核心成员;全国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获奖者、省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或评优课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具有特长的专业人才(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职业技能大赛金牌教练等)。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给予30万元安家费。同时依据徐州市有关名优教师培养管理政策,授予市领军名师带头优师称号,享受财政专项补助。

(三)师范类名校优生。原“985”“211”高校、现双一流高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业应列入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一等及以上奖学金,研究生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引进师范类名校优生报考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岗位,可免笔试环节。

以上人才均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其中领军型教育人才和高层次教育人才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8周岁。师范类名校优生一般为应届毕业生或择业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摘自《徐州市教育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居留等服务办法

服务对象是经徐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持有彭城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

第一条 对于愿意放弃外国国籍申请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并落户徐州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全程协助办理,积极协调公安部、省公安厅尽快办结相关手续,随迁配偶和子女同步办结。

第二条 外籍高层次人才及配偶、子女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出入境管理支队全程协助办理,积极协调公安部、省公安厅尽快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第三条   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徐州申办居留许可并符合条件的,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取证。

第四条   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在徐州申办普通签证并符合条件的,出入境管理支队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签发制证。中国籍高层次人才办理护照、港澳台通行证,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

第五条   尚未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在徐工作的经济技术类专家或有特殊专利的外籍人才需多次临时出入境的,可办理有效期为5年内的多次往返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第六条   毕业1年以内的外国籍留学生愿来徐州工作的,凭A类外国人就业许可,可免于出境后申办Z签证再入境的要求,直接申办工作类居留许可。

第七条   外籍高层次人才申办超过1年以上的居留许可的,除首次申领外,可以免予提交体检证明。

第八条   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第九条 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供签证、居留许可到期提醒服务。

第十条   中国籍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并符合条件的,可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辖区派出所办理报批手续,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交警支队在市车管所服务大厅开设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第十二条 高层次人才未持有驾驶证,愿在徐州当地考取国内驾驶证的,享受随到随受理服务,考试合格后当日内领取国内驾驶证。

第十三条 外籍高层次人才持有境外驾驶证,申请换发国内驾驶证的,参加科目一理论考试即可,考试合格后当日内换发国内驾驶证。

第十四条   徐州市公安局于201811日挂牌开通观音机场口岸签证处,对高层次人才入境办理 “落地签审批。

 

(摘自《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居留等服务办法》)

 

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办法

 

(一)学前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入读幼儿园的,由居住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其个人意愿就近就便予以解决。

(二)义务教育阶段: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由居住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结合其个人意愿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意向到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就读的,由居住地县区教育部门协调,同等条件下民办学校优先接受,必要时可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报请市教育局协调。

高层次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不影响本市其他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高中阶段:高中阶段入学工作按当年我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有关政策执行。就读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根据其学习情况和意愿,优先安排到其报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四)高层次人才申请子女从市外中小学转入我市中小学的,由接收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即到即办的要求和本市户籍学生转学规定予以办理。

 

  (摘自《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办理办法》)

 

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办法

服务措施

(一)开通绿色通道。各定点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全程服务(预约、导诊、检查、取药、住院等)。

(二)开展预约诊疗。各定点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天24小时网上预约、电话预约、诊间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对高层次人才的预约诊疗需求,各定点医院优先安排。

(三)提供高水平服务。根据高层次人才就医诊疗情况和健康状况,定点医院建立专家联系制度和多学科联合会诊制度。需要时协调外院专家会诊或外地就医。

(四)免费健康体检。每年为高层次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高层次人才持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免费体检。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摘自《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医疗服务保障办法》)

 

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

安居方式和标准

1A类高层次人才和在本市承担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特殊人才(团队),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可选择购房补贴、租赁补贴、人才公寓其中一种安居方式。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100万元;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5000/月,不设租赁补贴年限;

申请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3年内免收租金。

2B类高层次人才安居方式和政策标准如下: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80万元;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4000/月,租赁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

申请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左右,3年内免收租金。

3C类高层次人才安居方式和政策标准如下: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的50%、最高60万元;

申请租赁补贴的,补贴金额为3000/月,租赁补贴享受期限为3年;

申请人才公寓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左右,3年内免收租金。

4、自主创业和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首次在我市购买住房的,在签订正式合同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前申请领取购房补贴。

5 高层次人才夫妻双方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保障标准安居。 

6、高层次人才在我市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购买自用住房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24倍。

 

  (摘自《徐州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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